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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9月,我院人文社科系负责人、副教授陈解生,自然科学系副教授林育青两位同志被授予“汕头市优秀教师”称号。
附:
中共汕头市委、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汕头市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的决定
(2006年9月7日)
一年来,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全面实施“科教兴市”战略,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,涌现出一批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,忠诚教育事业,师德高尚,教书育人,乐于奉献的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。为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一步解放思想,求真务实,锐意进取,不断推进汕头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,授予李子华等20名同志“汕头市优秀校长’’称号;授予陈少云等100名同志“汕头市优秀教师”称号。
市委、市政府号召,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受表彰的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学习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加快实施“科教兴市”战略,敬业爱岗、教书育人,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,不断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,为汕头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,为我市建设和谐社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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